根据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会区简化自来水价格分类的通知》(新发改[2018]244号)的精神,自2018年10月1日起,新会区简化自来水价格分类,将现行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用水五类简并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 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细分为工业用水、经营及行政用水两个细类。 简化后各类自来水价格执行标准如下:
水费类别与单价
单位:元/m³
用水类别
价格
居民
生活
用水
第一阶梯:每月用水量≤24
1.47
第二阶梯:24<每月用水量≤32
2.21
第三阶梯:每月用水量>32
4.41
居民用水阶梯水价的综合平均水价(即合表价)
1.59
非居民
工业用水
1.71
经营及行政用水
2.37
特种用水
4.15
备注:以上价格根据新发改【2015】192号、新发改【2016】100号、新发改【2018】244号文执行,简化后的价格自2018年10月1日抄见的水量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