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江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05-04A-2024-D-E18189,已由江门市新会大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大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江门市新会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装两级除氟设施规模0.5万 m3/d,安装配套加药设备;项目建筑面积:0m2;占地面积:450m2。
2.2本项目的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94.573744万元,其中:①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6.902626万元;②土建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13.976709万元;③工程设备及安装费招标控制价为653.694409万元。
2.3总工期:10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2.4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潮透村湾督(土名)
2.5招标范围:
(1)设计服务承包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变更修改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与现场服务等工作。
(2)施工部分承包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竣工图及结算编制、协助发包人完成环保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设备采购承包范围:总承包施工方需完成本项目的设备采购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购置、设备的加工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送达指定安装地点的装卸费、安装费、场地平整及硬化费、人工费用、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及设备调试(设备调试需达到自身提交的运营技术方案要求)等工作。
2.6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的功能需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设备采购质量标准:投标提供的设备应为原制造商制造的非淘汰类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设备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并可追索查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家标准。
2.7本次招标内容: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深江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
(3)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市政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养老保险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方;(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如联合体投标的,则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设计任务的主要责任方。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5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6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以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4年08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报名、购买与下载。
4.2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4.3登记、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完成登记,如联合体投标的,须上传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模板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点击下载)】,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方可支付并获取招标文件。
4.4疑问反馈:
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5招标文件费用:
4.5.1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4.5.2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6已成功下载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投标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如放弃参与投标且不及时告知的单位,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开标会议将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进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准时参加。
5.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时间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点30分,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9-810室。
5.3本项目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只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江门市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dxhsw.com)上发布。
6.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3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大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江门市新会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项目联系人:张鹏、沈银玲、陈嘉芙
联系电话:13172273898
电子邮件:chenjiafu1.gcmc.gd@chinaccs.cn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3767241818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大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江门市新会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