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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拟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时间:2015-12-11 14:34:42 【字体:
 

1221日将举行听证会

 

    根据国家、省的统一要求,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设市城市必须全部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记者获悉,目前,我区已制定了两个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方案,并将于1221日召开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暨水价联动机制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推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目前,我区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现行价格为1.37/立方米。两个阶梯水价方案是在维持现行居民用水价格的基础上,将居民用水量分为三级,相对应分别设定一、二、三级阶梯水价,第一阶梯水价维持现行水价1.37/立方米;二、三阶梯水价按国家发改委规定的现行水价的11.53的比例确定,即第二阶梯2.06/立方米、第三阶梯4.11/立方米。

    据了解,两个方案的区别只在于阶梯水量建议值标准不同。方案一:每户每月用水量第一阶梯0-20立方米(含),可覆盖91%的居民家庭用水户;方案二:每户每月用水量第一阶梯0-24立方米(含),可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水户。“据统计,2014年城区居民的月平均用水量为10立方米/每户,按照这个情况看,无论方案一,还是方案二,第一阶梯水量已可满足大部分居民的需要,阶梯水价对居民没有太大影响。”新会水务公司总经理张钜源说。(本文转载2015128日《新会侨报》记者/莫丽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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