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制定两个方案
第一阶梯水量均可满足9成以上用户需求
古兜山系列水库
根据国家发改委对水价实施阶梯收费的有关意见及要求,我区即将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并将于12月21日举行听证会,听取居民的意见。
目前,我区已制定了两个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方案。据了解,我区是在当前自来水价格的基础上来实施阶梯水价的,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涨水价”,根据区发改局及新会水务公司对城区居民用水量的统计,居民阶梯水价实施后,对90%以上居民用水消费的影响不大。
据介绍,阶梯价格,是将自来水价分为不同的阶梯,在不同的定额范围内,执行不同的价格。使用水量在基本定额之内,采用基准水价,如果使用的水量超过基本定额,则超出的部分采取另一阶梯的水价标准收费。阶梯式水价的特点是用水越多,水价越贵,以促进用户节约用水。
目前,我区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现行价格为1.37元/立方米。两个阶梯水价方案(如下表)是在维持现行居民用水价格的基础上,将居民用水量分为三级,相对应分别设定一、二、三级阶梯水价,第一阶梯水价维持现行水价1.37元/立方米;二、三阶梯水价按国家发改委规定的现行水价的1:1.5:3的比例确定,即第二阶梯2.0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4.11元/立方米。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广东新会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所有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
“据统计,2014年城区居民的月平均自来水用水量为10立方米/每户,按照这个情况看,无论方案一,还是方案二,第一阶梯水量已可满足大部分居民的需要,阶梯水价对居民没有太大影响。”新会水务公司总经理张钜源说。
新会水务公司“安全供水.优质服务”进社区活动
阶梯水价具体方案
方案一: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广东省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建议值设定,第一级为每人每月4.6≈5立方米,第二级为每人每月6.7≈7立方米。以户为单位的居民用水户,按每户4人计,则每户每月用水量第一阶梯0-20立方米(含),可覆盖91%的居民家庭用水户,第一阶梯价格为1.37元/立方米;第二阶梯20立方米(不含)-28立方米(含),可覆盖97%的居民家庭用水户,第二阶梯价格为2.0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28立方米(不含)以上,第三阶梯价格为4.11元/立方米。
方案二:在广东省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建议值标准基础上,参考周边城市居民阶梯水量标准和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提高阶梯水量。第一级按每人每月6立方米设定,第二级按每人每月8立方米设定。以户为单位的居民用水户,按每户4人计,每户每月用水量第一阶梯0-24立方米(含),可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水户,第一阶梯价格为1.37元/立方米;第二阶梯24立方米(不含)-32立方米(含),可覆盖98%的居民家庭用水户,第二阶梯价格为2.0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32立方米(不含)以上,第三阶梯价格为4.11元/立方米。
阶梯水价计价公式
阶梯水价总水费=居民用水第一级阶梯水价×第一级阶梯用水量+居民用水第二级阶梯水价×第二级阶梯用水量+居民用水第三级阶梯水价×第三级阶梯用水量
新会水务公司总经理张钜源举例说,假设某户居民当月用水量为40立方米,实施阶梯水价后的水费为:
方案一:
第一阶梯:20立方米×1.37元/立方米=27.40元
第二阶梯:8立方米×2.06元/立方米=16.48元
第三阶梯:(40-28)立方米×4.11元/立方米=49.32元
总水费:27.40+16.48+49.32=93.2元
方案二:
第一阶梯:24立方米×1.37元/立方米=32.88元
第二阶梯:8立方米×2.06元/立方米=16.48元
第三阶梯:(40-32)立方米×4.11元/立方米=32.88元
总水费:32.88+16.48+32.88=82.24元
(转载2015年12月11日《新会侨报》 文/莫丽婵
图/甄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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